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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來,在人生中,我應該被劈了第二次。

 

雖說男未婚女未嫁,不過,偷吃也得會擦嘴。

只是,碰到比較敏感的人,怎麼擦,也是沒用。

 

單方面且缺乏溝通的片面之辭,實在難以說服別人。

遇事就失聯、人間蒸發,像個孩子般鬧脾氣,竟也忍了一年多。

我想,我也瘋了一年多。

怎可以如此有這個耐性?!

見鬼了…

上輩子欠你的,我還完了。

為了你,我都不認識我自己了。

 

從不否認,我跟正常人不太一樣,尤其特別是跟一般女生不同。

碰到了你,我試著當個正常的女生,不過,顯然我沒那個天份。

 

就算,未來是一個人走下去,我,還是決定做我的外星人。

各位,我,回來了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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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劉 emil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